教关〔2007〕591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扩权县(市)教育局:
近几年,我省认真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有关家庭教育文件精神,取得了很大成绩。实践表明,家庭教育在建立和谐家庭、和谐校园、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孩子健康成长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创造性地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推进我省家庭教育事业向前发展,现将厅关工委《关于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的报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附件:
教育厅关工委《关于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的报告》
省教育厅:
自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发以来,我省的家庭教育事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类家长学校数量有很大的增加,教学质量也有明显的提高。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级领导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清楚。这对建立学习型家庭、促进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子女健康成长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保持并发展目前我省已出现的家庭教育良好势头,迫切需要建立家庭教育长效机制,以推动我省的家教事业继续向前发展。为此,我们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央8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家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家庭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央明确要求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责任”。家长学校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形式,办好家长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的职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都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努力举办更好更多的家长学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家长素质,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家庭教育要实现规范化管理、法制化保障
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要认真按照全国妇联、教育部《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逐条落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家庭教育,努力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任务。2006年新修改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因此,法律为家庭教育提供了保障,所以,我们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学习好、执行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其深入人心,不断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确保家庭教育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法制化保障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重视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各地要重视积累这方面的经验,创造更多形式,更好地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主旋律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是我们对青少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和指导方针,也应是我们家庭教育的主旋律。这种教育的本质是对家长和孩子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旗帜、道路教育,使孩子能够端正思想,沿着正确的道路,和谐发展,健康成才。要通过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向家长和青少年深入开展这方面的教育。
(四)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市、县、乡(包括扩权市、县)的教育主管部门都要有负责家庭教育的指导机构。并配备精干的工作队伍。要把那些责任心强、相对年轻、热爱家教事业、有家教实际能力的同志充实到这些机构中来。省、市、县还要有数量足够、水平较高的专家讲师团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和保证家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组建一支从数量到质量能够全面适应家教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办人民满意的家庭教育,必须有一支家教观念新、知识丰富而又热心家教事业的教师队伍。目前我们的家教师资,一是数量少、二是水平不高。各地要进一步把适合做这项工作的在职人员和有能力完成家教任务的离退休老同志组织起来,形成一支从数量到质量能够全面适应家教事业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
为了提高家长学校教师的水平,今后要深入持久地、分期分批地对家长学校教师进行业务培训。省、市结合负责培训市、县讲师团成员,市县结合负责培训家长学校教师。
按有关文件规定,家庭教育指导师已经成为一种职业。为了更好地指导家庭教育,凡成规模的中小学、幼儿园要逐步配备经过培训考核并由政府颁发证书的家庭教育指导师。
(六)选好试点,精心试验,努力推进家教现代化
各地要选择家教试点,精心试验,努力推进家教现代化(包括家教观念现代化、家教内容现代化、家教管理现代化、家教设备和手段现代化),然后总结经验,推动当地家教现代化。我们要用开放的心态、整合的手段,把社会上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聚集起来,使更多的人为家教出力。力争在不长的时间内,把河南教育系统家教网站、家教咨询中心建立起来,积极为广大学生家长服务,以利于一般家长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子女的教育。
(七)搞好家教科研,用理论指导家教实践
目前,我省家教科研明显地落后于家教实践,且数量偏少,质量也不高。我们要立足家教现实,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把家教科研搞好。对于各地有推广价值的项目要在全省推广,以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各地要勇于承担省里的家教课题,以便为家教做出更大的贡献。
(八)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做好家教评先表优工作,推动家庭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经过今年的检查评估,我省已涌现出一批家教先进市、县(区)和一大批先进(示范)家长学校。这是我省近几年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真实总结,是广大家教工作者和家长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珍惜这批成果,发展、提高这批成果。先进市、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管理力度,争取家教事业有更大的发展。先进(示范)家长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继续贯彻省厅[2005]322号文件精神,凡成建制的学校各学段要从起始年级认真抓好家庭教育,使家长学校不断办出新水平。今后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每三年检查评估一次,凡申报省级先进(示范)家长学校的,必须是连续三年落实省厅[2005]322号文件要求的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也涌现出一大批家教先进工作者,他们有境界,责任心强,有毅力,不怕艰难困苦,并且作出了突出的成绩。表扬这些同志,不仅是家教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今后每隔几年我们要对家教工作者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以推动家教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河南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家庭 机制 通知
抄报:教育部关工委、省关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