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离退函〔2026〕165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举办第五届全省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五届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少年 健康第一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工作和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指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健康第一”理念全面融入教育教学、家庭教育和学生成长全过程。通过发挥家庭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凝聚社会广泛共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青少年健康成长支持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活动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四、宣传形式
各地、各学校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
1.举办“健康第一”理念主题宣讲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校长论坛、家长课堂等形式,深入解读“健康第一”教育理念的深刻内涵与时代要求,引导广大家长和教师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健康观,将孩子的身心健康摆在家庭教育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与咨询服务。组织心理健康专家、教师走进社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团体辅导、个案咨询等活动,为家长提供亲子沟通、情绪管理、压力应对等方面的专业指导。
3.推进“每天运动2小时”家校共育行动。宣传和落实“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课间15分钟”等要求。通过“亲子运动打卡”“家庭体育作业”等形式,引导家长带头参与体育锻炼,营造家庭运动氛围,共同促进学生体质强健。
4.举办“家教名师乡镇行”活动。依托各地家庭教育讲师团、名师工作室等专家力量,深入乡镇开展公益宣讲、咨询指导,为农村家庭送去科学的家教理念与方法,助力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
5.深化《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观看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河南家教半月谈”系列公益讲座,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令”典型案例解读,并结合宣传周,再次掀起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热潮。通过案例解读、普法展览、知识竞赛等方式,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宣传家庭教育“五大内容”“九种方法”,提升家长依法教子、科学育儿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本届宣传周作为推动“健康第一”理念落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家校社协同的重要抓手,紧扣时间节点,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凝聚协同合力。要积极协调关工委、卫健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及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资源力量,形成共同关心、参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和青少年健康的良好氛围。
3.创新活动形式。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平台,采取讲座、咨询、体验、展演、新媒体产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做好工作总结。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5月30日前)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海勇 13838112301
朱 荣 17320221269
电子邮箱:hnswsjzxx@126.com
2026年4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