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湖小学召开“家庭教育宣传周”专题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2022年5月9日—15日为本年度“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积极响应我省首次“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5月7日,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湖小学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
宣传周以“履家庭责任 做合格家长”为主题,旨在帮助广大家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第一粒扣子”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要求, 宣传广大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宣传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的紧迫性,宣传了解家庭教育 “五大内容”“九种方法”的必要性,使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了解必要的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来源:新乡市教育局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