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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带娃,家事即国事——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普法系列活动
2021-12-24 |

12月23日下午,济源高级中学“未来律师”社团的成员们来到阳光花园小区,进行实践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法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我们身为学法普法人,学习宣传这个关乎家事国事的法律义不容辞!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同学们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怀;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表明我们国家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已经上升到一个法律层面;深刻明白家庭教育并不单纯的只是家庭的责任或者是父母的责任,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民族的发展问题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