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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2019-07-17 |

妇字〔2001〕40号 

我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老同志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深入发展,使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

(一)江泽民同志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讲,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有希望,未来的发展就有希望。”关心教育下一代,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级党委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由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既是党和政府做好教育青少年儿童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又是老同志在新形势下老有所为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负有指导、协调、配合的职能。

(三)关心下一代的工作和活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动员和组织广大老同志,坚持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下一代,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开展活动,以不断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为主,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明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老同志在青少年儿童教育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四)要充分发挥老同志特有的政治、经验、威望等优势,坚持不懈地对青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实际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教育,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树立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配合有关部门办好职业教育、科普教育、文化教育等学校或培训班,积极开展社区教育,鼓励少年儿童努力学习,立志成才,帮助青年学科学、学适用技术和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科技素养,推进素质教育,为科教兴豫作贡献。

(六)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青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从小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重视对后进青少年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教育和挽救失足青少年。

(七)配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使家长树立正确的观念,增强家长为国教子的责任感,使科学的家教理念和方法走进千家万户。

(八)开展适合青少年儿童特点的文化体育、社会公益等活动,寓教于乐,陶冶情操,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推进教育基地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社区思想教育工作,努力营造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九)组织老同志经常分析研究青少年儿童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规律和途径。及时掌握青少年儿童的思想状况,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力所能及地开展助学、助残、助困等活动。

三、依靠党政领导,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

(十)各级关工委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十一)各级关工委要加强与青少年儿童工作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密切同宣传、教育、司法、文化、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和组织的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二)关工委在组织各项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服从全局、拾遗补缺、发挥优势、创出特色”的方针。老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坚持“困人制宜、困地制宜、就地就近、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适时、适量、适度、适宜,不搞形式主义。

(十三)坚持把经常性教育活动与重大节日、纪念日、政治事件和英雄模范人物等主题性教育活动相结合,突出针对性,强调及时性,使工作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不断增强教育效果。

(十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点在基层,生命力在活动。要不断动员和组织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努力把基层的关心下一代组织建设好,使关工委工作更加活跃和经常化,更加扎实有效。

(十五)省、市、县关工委要加强工作联系,注重调查研究,探索工作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方法,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增强和扩大关工委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

四、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各级关工委的自身建设

(十六)基层关心下一代组织除积极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外,还要广泛吸收老工人、老教师、老村干、老模范、老退伍军人、老科技人员参加。上级关工委要加强对下级关工委的工作指导。各级关工委都要重视和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十七)县级以上关工委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一人。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或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担任过同级党政府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老同志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名誉主任和顾问若干人。要注意选好一把手,及时把热心关工委工作、有一定专长和低龄的老同志吸收进来。关工委的领导成员,由关工委协同党委组织部门研究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委批准,并向上一级关工委备案。

(十八)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可设若干专业组织,如宣传报告团、校外辅导团、科技辅导团、法制教育团、国防教育团、文艺宣传队等,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十九)各级关工委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同级政府财政拨款,各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关工委的活动经费由本部门、本单位解决,也可接受社会各界及海内外人士的捐赠。

(此件发至县级)